商务部开展县域商业和农村电商“领跑县”等典型案例推荐工作(附《通知》全文)

时间:2024-10-08 09:55:14
日前,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下发《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和农村电商“领跑县”等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商流促函〔2024〕84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县域商业“领跑县”、农村电商“领跑县”、数字化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县域直播电商中心(村播学院)等典型案例推荐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01

推荐名单
县域商业“领跑县”为通过本年验收的“提升型”县;农村电商“领跑县”不超过1个、数字化商贸流通龙头企业不超过10家、县域直播电商中心(村播学院)不超过10个。

02

截止时间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商务部县域商业信息管理系统。

03

推荐条件
县域商业“领跑县”典型案例
(1)满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等定型“提升型”县标准,并通过验收。
(2)在商业网点改造、物流配送、企业转型等方面工作扎实,取得成熟经验和阶段性成效。(具体可参照《通知》附件1)
(3)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纪检、巡视、审计等未反映相关工作严重问题。
农村电商“领跑县”典型案例
(1)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新型农村电商主体培育等方面工作扎实,取得成熟经验。在培育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带动农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具体可参照《通知》附件2)
(2)如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应完成项目验收。
(3)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中央财政支持项目质量或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问题。纪检、巡视、审计未反映相关工作严重问题。农村电商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舆情、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事件。
数字化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典型案例
(1)数字化发展基础较好、服务水平较高,在数字技术应用、数字化营销、数字化运营管理、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和成熟经验。(具体可参照《通知》附件3)
(2)享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严重项目责任问题,在项目管理或资金管理中不存在重复支持、弄虚作假等现象。
(3)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舆情事件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
县域直播电商中心(村播学院)典型案例
(1)具有开展直播必要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和良好的运营机制,在直播人才培养、促进县域特色产品上行、带动当地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和成熟经验。(具体可参照《通知》附件4)
(2)具备良好的辐射带动和可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稳定的直播电商产业链合作伙伴,与直播电商平台、上下游企业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
(3)公司主体及主要经营人员、主播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失信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04

提交材料
(1)推荐表、典型案例。格式参照《通知》附件5—8,推荐表需加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2)其他材料。县域商业“领跑县”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各县验收报告;农村电商“领跑县”如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还需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以下为通知全文:

商务部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和农村电商“领跑县”等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商流促函【2024】8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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